财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07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做好2023年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财务报销时间。20231215日起,不再办理一般性财务报销的款项支付,各部门如有本年度支付事项,应在截止报销日前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各部门已进入采购流程并计划于本年度完成的采购类项目应加快执行进度,确保在年底财政关网前交付财务处办理支付手续。20231215日以后发生的各类日常费用可通过对公挂账或2024年国库集中支付恢复正常后办理报销等方式解决。

二、各类借支款项、票据的处理要求。各部门尚未办理冲账的借支款项、办理了票据借支资金尚未入账等情形的,应及时催办相关经办人员或对方业务单位及时办理冲账或支付相关款项。

三、账务核对。根据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学校各类资产、负债应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等部门抓紧时间与财务处对设备、图书等资产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各部门按照资产管理归口职责做好实物核对,保障账实相符。

四、做好学费催缴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加大学费催缴力度,确保学费收入及时到账。

五、加快房租、水电费收缴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昙管办应及时收缴承租户房租、水电等费用,确保学校利益不受损失。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在经费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年终突击花钱,严禁违规使用经费。

(二)按照省级财政预算批复程序,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经费预计将在20243月初下达,在项目资金下达前,学校仅能确保人员经费、水电费等日常运转性支出,请各单位、部门做好政府采购和项目支付进度管理。

(三)各单位、部门工作中存在疑问,请及时联系财务处。 联系电话027-81317026,联系人:索漫。

特此通知。



                  湖北美术学院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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