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财务处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财务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院各项财务收支活动和经济秩序。

  二、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合理编制综合预算收支计划,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三、 负责完成学院年度财务决算,准确反映学院财务状况,提供有关经济分析的数据和意见.。

  四、 负责学院各项经费的财务审查、会计核算和结算支付,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五、 积极做好学院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筹措和融资工作。

  六、 负责学院学费等事业性收费的申报和收缴工作,督促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院;负责各类资金的管理,调配;促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 负责学院资产的价值管理,协助资产清查工作。

  八、 负责学院各类票据的申购、保管、使用和缴销工作。

  九、 负责学院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和公积金提取比例的调整;依据税法规定,负责有关税务代扣代缴工作。

  十、 协调对内对外财务关系,接受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财务处现有工作人员17名。

  财务处负责人: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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