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集中办理第二批公务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2-27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减少公务支出中现金的提取和使用,学校于2014年为教职工集中办理了公务卡,对公务支出试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现我校公务卡报销系统运行良好,考虑到部分教职工第一批未办理公务卡,该部分教职工在公用支出报销时,不能顺利及时地进行国库支付。为此,财务处将启动第二批公务卡办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第一批未办理公务卡的在职教职工。

  二、办理流程

  1、请各单位、部门确定1名公务卡办理联络员,32日前到财务处领取《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

  2、请公务卡办理联络员组织本单位、部门需要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34日前将申请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正、反面复印于同一页面)、《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和《湖北美术学院公务卡办卡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点击下载)一并报送至财务处会计核算科(行政楼128室)。

  三、重要提示

  1、公务卡申请人员必须本人亲笔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不允许他人代为填写。本人签名字体应与本人日后持卡消费签字字体一致。

  2、教职工在领取公务卡后,必须及时办理激活手续方可使用。

  3、财务处于2014年9月发布了《关于推行公务卡使用的通知》,附《湖北美术学院公务卡使用指南》、《湖北省省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和《公务卡使用报销流程》,详细介绍了公务卡使用规定及其使用范围、报销程序等相关事项,请教职工下载查阅。

  如有疑问,可咨询财务处,联系人:唐琳,联系电话:81317026。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美术学院公务卡办卡清单》

        2、《关于推行公务卡使用的通知》

  

  

  财务处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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