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务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07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完整、准确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财务决算是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和管理绩效的综合反映,也是评价学校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的重要依据。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配合财务处做好2017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二、财务决算时间安排

2017年学校各类报销业务截止时间为20171220日(周三),逾期财务处将不予受理。20181月份,省财政厅国库网开通后财务处将恢复对外报销(日常零星开支),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2017年发生的各类支出原则上应于年内办理报销手续,201841日以后报销2017年开具的各类票据的,须根据《湖北美术学院经费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办理延迟报销手续。

  三、及时办理借支款项冲账手续

  有借支款项未冲账的部门和个人,请于12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冲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结清的,要说明情况并经总会计师批准后到财务处办理续借手续。

  四、做好固定资产核对工作

  根据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学校资产账面价值应与实际价值相符。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等部门抓紧时间与财务处对设备、图书等资产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五、做好学费催缴工作

  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财务处加大学费收缴力度,确保学费收入及时到账。

  六、加快房租水电催收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处要加紧对承租户房租、水电的催收工作,确保学校利益不受损失。

七、其他事项

1、各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年终突击花钱,严禁违规使用经费。

2、按照省级财政预算批复程序及有关规定,20182月份前仅能确保人员经费、水电费等日常运转性支出,其他支出无法充分保证。

3、请各位遵照执行,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财务处。

特此通知。   

                              湖北美术学院

                         2017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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