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做好2019年年底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05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为做好2019年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停止财务报销时间。财务处定于2019年12月15日起不再办理一般性财务报销,各部门如有本年度应报销事项应在截止报销日前到财务处办理财务报销手续。12月15日以后发生的各类日常费用可通过对公挂账或2020年财务开账后办理报销等方式解决。

2.各类借支款项、票据的处理要求。各部门尚未办理冲账的借支款项、办理了票据借支资金尚未未入账等情形的,应及时催办相关经办人员或对方业务单位及时办理冲账或支付相关款项。

3.账务核对。根据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学校各类资产、负债要做到账实、账证、账账相符。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等部门抓紧时间与财务处对设备、图书等资产进行核对,保证账实、账证、账账相符。

4.做好学费催缴工作。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财务处加大学费收缴力度,确保学费收入及时到账。

5.加快房租水电催收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处要加紧对承租户房租、水电的催收工作,确保学校利益不受损失。

6.其他事项

(1)各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年终突击花钱,严禁违规使用经费。

(2)按照省级财政预算批复程序及有关规定,2020年2月前仅能确保人员经费、水电费等日常运转性支出,其他支出无法充分保证。

(3)请各部门遵照执行,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财务处。

特此通知。

湖北美术学院财务处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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