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集中办理第三批公务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9-23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我校已于2014年1月和2015年2月集中为教职工办理了公务卡,目前我校成功办理公务卡人数已达到341人,占在职职工总人数的69%,还有部分教职工未办理公务卡或者公务卡申请失败。随着公务支出的不断规范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进一步推进,公务活动中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范围越来越广,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无法顺利及时地办理国库支付。为方便教职工办理报销业务,财务处将启动第三批公务卡集中办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未办理公务卡的在职教职工和公务卡申请失败的教职工。

  二、办理流程

  1、请各单位、部门的公务卡办理联络员924日前到财务处领取《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及申请表填写样表。

  2、请公务卡办理联络员组织本单位、部门需要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并于928日前将申请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正、反面复印于同一页面)、《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和《湖北美术学院公务卡办卡清单》电子版(点击下载)一并报送至财务处会计核算科(行政楼128室)。

  3、教职工可于10月15日以后登陆建行网站,点击“个人客户”下的“信用卡”菜单进入建行信用卡页面后,再点击左侧“信用卡服务厅”栏下的“申请进度查询”,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查询公务卡申请状态和进度。

  4、公务卡将以挂号信形式寄到学校收发室,请教职工注意查收,并尽快按照建行提供的方式激活公务卡。

  三、重要提示

  1、公务卡申请人必须本人亲笔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不允许他人代为填写。本人签名字体应与本人日后持卡消费签字字体一致。

  2、银行将于10月15日前通过电话对部分公务卡申请人进行信息核实,请教职工注意保持手机畅通。

  3、教职工在领取公务卡后,必须及时办理激活手续方可使用。

  4、财务处于2014年9月发布了《关于推行公务卡使用的通知》,附《湖北美术学院公务卡使用指南》、《湖北省省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和《公务卡使用报销流程》,详细介绍了公务卡使用规定及其使用范围、报销程序等相关事项,请教职工下载查阅。

  如有疑问,可咨询财务处,联系人:唐琳,联系电话:81317026。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美术学院公务卡办卡清单》;

           2、《关于推行公务卡使用的通知》

  湖北美术学院财务处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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