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务接待发生的餐饮费用如何报销?

作者: 时间:2015-11-27 点击数:

  问:公务接待发生的餐饮费用如何报销?

  答:根据《湖北美术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单位(部门)在报销公务接待活动中发生的餐饮费用时,应向财务处提交以下资料:

  1.派出单位公函(或相应公务来访信息、函件);

  2.湖北美术学院公务接待审批表(预算金额达1000元以上(含)的,须分管校领导签批);

  3.湖北美术学院公务接待清单(接待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含)的,须经分管校领导签批);

  4.发票(在学校食堂接待的,应提供湖北美术学院食堂客餐凭证);

  5.菜单;

  6.公务卡POS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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