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学校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预算编制程序是怎样的?

作者: 时间:2015-10-30 点击数:

  问:属于学校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预算编制程序是怎样的?

  答:学校对固定资产、实验室建设、基建维修、美术展览、因公出国(境)(含港澳台地区)经费等费用实行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可就上述经费的申报和分配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自下而上进行申报和分配。职能部门可组织学校各部门就预算年度的相关支出进行专门申报并初审,经与财务处会商后,形成下一预算年度相关经费支出总额和分配初步方案,并列入学校《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经学校批准后,由职能部门在总额内进行二次分配,将预算额度分解到具体部门。

  2.自上而下进行申报和分配。职能部门可就预算年度的相关支出与财务处会商后,提出初步计划额度,然后组织各部门就预算年度的相关支出进行申报,经职能部门初审后,在计划额度内形成经费分配方案,并列入学校《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学校批准。

  注: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预算申报编制中,实验室设备、图书以外的教学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向国资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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